汽車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 關(guān)鍵詞:汽車座椅頭枕強度性能試驗臺,汽車頭枕靠枕壓縮試驗機,頭枕靜態(tài)性能(靜強度)試驗機產(chǎn)品用途:汽車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是一種用于力學、交通運輸工程領(lǐng)域的工藝試驗儀器,用于汽車座椅頭枕強度的性能測試。頭枕靜態(tài)性能試驗主要用于檢驗座椅及頭枕在前后方向的強度,因此又稱為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 產(chǎn)品結(jié)構(gòu):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主要由座椅頭枕和座椅靠背靜強度試驗系統(tǒng)、座椅安裝平臺底座、H點定位系統(tǒng)以及電氣控制系統(tǒng)等幾部分組成。在頭枕和座椅靠背靜強度試驗系統(tǒng)中,有三套并列的加載機構(gòu),即:兩套邊側(cè)座椅頭枕加載機構(gòu)和一套中間座椅頭枕加載機構(gòu)。每套加載結(jié)構(gòu)可以獨立進行試驗,也可以兩兩組合或三組同時進行試驗。當進行同時加載試驗時,具有良好的同步性。
汽車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依據(jù)標準: 《GB 11550-2009 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GB15083-2006 汽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5.4 座椅頭枕性能試驗》、 《GB15083-2019 汽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5.4 頭枕性能試驗》 《ECE R17 機動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認證的統(tǒng)一規(guī)定》、 《ECE R25 關(guān)于頭枕(不論其是否與座椅連為一體)認證的統(tǒng)一規(guī)定》等。 《GB 11550-2009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規(guī)定了M類和N類汽車座椅頭枕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技術(shù)指標:位移:0~500mm, 頭枕:0~2000N,靠背:0~5000N, 旋轉(zhuǎn)編碼器:360°。 汽車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詳細參數(shù): 1. 三個頭枕加載電動缸:1) 行程0~700mm,zui大推力2kN。2)力的測量及控制精度分兩檔: ①在0≤F≤1kN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2N; ②在1kN< p=""> 3)位移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2mm。 4) 力矩(相對H點)的測量及控制分兩檔: ①在0≤F≤37Nm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0.5 Nm; ②在37Nm力臂(相對H點)長度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25mm。 2. 一個頭枕垂直加載電動缸: 1)行程0~200mm,zui大推力1kN。 2)力的測量及控制分兩檔:在0≤F≤50N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1N; 3)位移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2mm。 3. 三個靠背加載電動缸: 1)行程:保證靠背加載模板角位移-5~70度(繞H點轉(zhuǎn)動時,軀干線與鉛垂線的夾角); zui大加載力矩(相對H點)1200Nm;加載位置(安裝力傳感器位置)在H點上方300±0.25mm。 2)力矩(相對H點)的測量及控制分兩檔:在≤373Nm時,測控精度為:標準值±5Nm; 3) 角位移的測量及控制精度為:標準值±0.01°(有效值)。 4.三套加載系統(tǒng)同步加載時,各系統(tǒng)任何時刻與預設載荷的差值不大于1%。 5.試驗時試驗臺靠背加載模板轉(zhuǎn)軸有足夠高的剛度:即在530Nm的力矩(相對H點)作用下,轉(zhuǎn)軸在X、Y、Z方向上的變形位移不大于0.5mm。 6.頭型加載電動缸的運動方向始終垂直于靠背加載模板軀干參考線,其固定支架始終平行于該軀干參考線,該支架要有足夠高的剛度,即在373Nm的力矩(相對H點)作用下,其zui高點變形位移不得大于0.5mm。 汽車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試驗方法: (1)將座椅牢固地安裝在座椅工裝或者車身部件上,將座椅及工裝牢固地安裝在試驗平臺上,將頭枕安裝在座椅上。對于高度可調(diào)的頭枕,在可調(diào)范圍內(nèi)將其調(diào)至zui高位置;對于長條座椅,如骨架部分或全部(包括頭枕部分)為一個以上座位共用時,則應對這些座位同時進行試驗;如果座椅或座椅靠背相對安裝在車身上的頭枕可調(diào),則應將其調(diào)至由技術(shù)部門指.定的最不利位置上。 (2)若座椅或座椅靠背未損壞,操作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繼續(xù)增加負載到890N,卸載后查看座椅狀態(tài)。 可附件功能:座椅靠背及調(diào)節(jié)裝置強度試驗 使用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還可以完成GB15083-2006和ECE R17 標準中規(guī)定的座椅靠背及調(diào)節(jié)裝置強度試驗。試驗方法是相對“H”點沿縱向向后對座椅靠背上部施加530N·m力矩的載荷。 試驗要求是:座椅骨架、座椅固定裝置、調(diào)節(jié)裝置、移位折疊裝置或其鎖止裝置均不應失效;用于或有助于乘員通過的移動折疊裝置應處于工作狀態(tài),且至少保證能解鎖一次,并按需要使座椅或者座椅的一部分移動。 更多汽車頭枕及靠背靜強度試驗機資料請聯(lián)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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